一般来讲,一套房屋只能落一个家庭的户口,不允许一房多户。并且在签署的《房子交易合同》中也有对卖方迁户口的明确约定,假如不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出,要承担违约责任。户口涉及学区、拆迁等多重问题,需严肃对待。
1、办理户口迁出步骤
北京办理市内迁入,实行“一地办结”(取消市内户口迁移证),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当天即可办理完毕。
1.到场人
(1)房子个人所有,则个人到场
(2)房子所有权共有,则权利所属人全到场
2.所需材料
(1)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产权证的需带购房合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小区的物业证明
(4)卖方身份证
(5)《居民户口簿》
(6)集体户口还需集体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2、居民户口的特质
户口是其他人、任何机关都不可以强制迁出的,变更户口登记需依当事人申请方可办理,公安机关没办法直接办理或强制办理,没法定理由,不可以迁出公民户口,人民法院更不可以在民事判决中判决卖方迁出户口。
3、一套房屋多个户口的风险
依据国内的政策规定,一套房屋只能落一个家庭的户口,但在实质操作过程中也会出现一套房屋下有两个甚至三个家庭的户口。到底能否落,必须要先问当地派出所。
举例:
1)北京海淀:目前最多一套房屋有三个户主,每一个户主下面可以参考家庭状况,挂靠家庭成员户口。也就是说海淀的房地产,最多可以允许三个家庭同时落户。
2)北京西城:西城部分片区派出所明确表示“原户主不迁出,新户主不可以迁入”。
对买方:
1)上学风险——买方孩子不可以入学
购买有教育资源优势的房屋,非常大是什么原因就是想通过落户,获得上学资格。假如卖方有子女上学的名额占用,买方的孩子是不可以入学的。
2)拆迁风险——遗留户口也会分一杯羹
不同时期,不同区域,拆迁政策不同。假如拆迁补偿是所有落户人,那样就等同于我们的房屋要分给别的人一份。
3)落户风险——可能否落户
并非所有些城区派出所都允许一套房屋落多个户口,部分城区,原户主不迁出,买方不可以迁入。
4)再供应风险——遗留户口难供应
在同等条件下,无人想购买有户口遗留的房屋,毕竟有不少看得见和看不见的隐患存在。
5)其他隐形风险
假如将来政策调整,户籍管理规范改革或者愈加严苛,那样一房多户的就可能引来一些纠纷问题,后患无穷。